八大环境违法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07 潇湘晨报 | |||||||||
株洲雪松麻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案。该公司锅炉烟囱长期冒黑烟,林格曼黑度达5级,锅炉除尘未经沉淀直接外排,悬浮物超标20多倍;所属印染分公司废水设施擅自停运,印染废水直接外排,化学需氧量超标8倍; 株洲市星辉实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该公司擅自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制革废水直排,化学需氧量超标9倍,悬浮物超标5倍;
炎陵县神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案。该公司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于2003年10月被关停,2004年4月10日擅自恢复生产,废水超标排放,严重影响下游饮用水安全; 株洲市石峰区利达油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案。该公司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所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70倍,悬浮物超标20多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湘江水族等14家水上餐馆排污案。这些餐馆地处湘江株洲段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堤内,所排废水严重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株洲市永利金属铋厂违法排污案。该厂名为炼铋厂,实为炼铅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污染严重,周围居民投诉不断; 株洲市天桥实业总公司违法建设案。该公司违反国家环境影响评估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擅自新建利用废渣炼铅项目,污染严重; 株洲华安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该公司违反国家环境影响评估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新建炼钢车间。王兴夏廖伟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