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国家助学贷款零利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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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3 哈尔滨日报 | |||||||||||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范围限于申请贷款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据介绍,从2001年我省启动国家助学贷款至今,已有近7万贫困生获得900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目前还款率在85%左右。 据悉,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的是“贷款合同期间,国家财政对学生贷款贴息50%”的政策。而从今年秋季入学后开始,贴息方式将改为在校期间“零利息”,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财政贴息停止,开始计付利息。同时,过去助学贷款要求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新政策将还款时间延长至6年。新政策为学生毕业后寻找工作提供了一个缓冲期,使助学贷款更加人性化。 目前我省每年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17%左右,新学期起将提高到20%的比例。每人每学年贷款数额5000元的标准也将提高到6000元。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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