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年嫌犯被决定不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积林记者周文菁)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对4名涉嫌抢劫的少年嫌犯宣布不起诉决定,同时启动了“相对不起诉有条件封存”仪式,对4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为期3个月的考察。如4人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不起诉决定书》将永久封存于检察机关档案库,不送达被不起诉人的相关学校和单位,以确保“污点消除”,不给罪错青少年设置“人生第二起跑线”。
今年2月4日20时,4名少年生日聚餐,酒足饭饱后意犹未尽,因没钱消费,抢劫了一路人只有20元现金的皮包,随后落网。4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与浦东青少年事务署在全国率先实行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化和“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4名少年嫌犯成了首例“诉前考察”对象。 据社工介绍,4名少年嫌犯从4月8日接受诉前考察那天起,每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定期接受社工的家访、法制教育和思想辅导。4月23日,社工们带他们去周浦监狱参观,让他们体验了“当头棒喝”的感觉:一名18岁的服刑犯,因拦路抢劫被判入狱10年。7月7日是他们“诉前考察”的最后一天。上午7时30分,他们到浦东一集贸市场做公益劳动,从清扫集贸市场里的垃圾开始,随后又清理停放在市场外的自行车,不断提醒市民注意防盗和小心假币陷阱。公益劳动结束后,他们回家等待司法机关的最后处理决定。鉴于他们在诉前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得到社工的综合评价后,被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对此,一些青少年保护专家认为:司法实践显示,监禁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非监禁化处置体现了新刑法中尊重人权的理念,有利失足青少年的良性转化,且这种由专业社工参与的诉前考察模式,既给未成年人一个机会,也可以节省大量的行政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