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他人投毒 造成60人中毒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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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5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23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陈海滨)因为感情纠纷,浙江台州人颜万才怀恨在心,竟在他人经营的早餐点投毒鼠强,造成60多人不同程度中毒。日前,颜万才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今年46岁的颜万才与在宁波市江东区眼科医院门口经营“火红红”早点摊的郑某曾发生过纠纷。颜万才此后一直怀恨在心,2003年11月23日,颜万才从浙江省玉环县坐
法院认为,颜万才为报复他人而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故意在供众人食用的食品中投放危险物质,致使60余人中毒,并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由于其犯罪行为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范围广、人数多,且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严惩,故作出如上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