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拆的私建房,不拆了?(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15 哈尔滨日报 | |||||||||||
据村民曲福财讲,2002年5月,他的邻居将承包地卖给了一家印务公司。随后,印务公司在这里打地基建起了楼房。据曲讲,因建起的楼高7米多,距离他的大棚只有1.5米,影响了大棚的采光和通风。2002年9月,曲将印务公司私建房的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2003年2月,香坊区城建局对这处1120平方米的私建建筑,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补办手续或拆除。同年10月,印务公司没有补办手续,香坊区城建局贴出了限其11月2日之前强行拆除的公告。可让曲没想到的是,这处私建的房子被“晾”在原地没人管了。事后,曲多次找到香坊区城建局和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两家单位都称是对方管理此事,眼看着自家的地成了荒地,曲十分无奈。 记者看到由香坊区城建局给印务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予以下列行政处罚:按工程造价5%处以罚款,人民币3.92万元。限6个月内,补办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逾期没办理或未批准,限期自行或强制拆除。据了解,2003年3月,印务公司已向香坊区城市建设局交纳了罚款。 记者拨通了香坊区城建局金局长的电话,他表示,曲反映的情况是他到任之前发生的,当时的负责人已调离,他不清楚事情的具体情况。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检查督办科王科长表示,负责处理曲家情况的人已调走。曲反映的私建问题还在调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