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骗走老板上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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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10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晓阳 本报讯原成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声称自己可通过关系购买到两辆免税且有香港、深圳两地通用牌照的奔驰轿车。乐清老板金先生听信他的谎言,陆续给了刘某186万元。前天,乐清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并责令其退赃161万元。
1998年,天津人刘某受聘乐清盛金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职员。2000年3月,该公司在香港注册成金国际公司,随后又以成金国际公司的名义在深圳成立子公司成金科技公司,刘某担任了这两家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2000年间,刘某告诉老板金先生,称自己可以通过关系,搞到两辆免税且挂深圳、香港两地牌照的轿车。 随后,刘某拿来奔驰轿车的汽车目录和宣传资料,和金先生商量购车事宜,并利用自己伪造的购车合同和预付款收据,骗取了金先生的信任。最终金先生决定让其代为购买两辆奔驰轿车。2001年4月至7月,该公司陆续将购车款186万元交给刘某。收到钱后,刘某根本就没有去买车,而是将其中约60万元人民币拿到黑市上兑换成港币,其余的钱以假名“英龙”存进银行。事发后,仅追回30万元港币,其余约153万元被刘某占为己有。 另外,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间,刘某受盛金快速公司的委托,伙同他人从广东东莞轮胎市场分三批购进汽车轮胎253条,采用低价进、高价报的手段,从中侵占公司8万元。 该法院认为,刘某利用其成金科技公司总经理的身份,采用虚构事实,伪造购车合同,骗取盛金快速公司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又伙同他人利用购买汽车轮胎的机会,侵占公司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