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 郴州建国来最大毒品案八嫌犯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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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16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中新网7月22日电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1日对该市见过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系公安部直接督办协调,由湖南省公安厅及郴州市公安局、宜章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联手于2002年12月侦破,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冒名陈清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技术人员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窜至大陆,与沿海和内地的毒贩陈锡钟、卓祖城、廖大礼等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相互勾结,并网罗廖大喜、徐亮、廖成海、陆小平及国家工作人员陈彬等人,建立一个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细,产、供、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先后在广东海丰、福建厦门、湖南宜章等地建造冰毒加工厂,进行制造、运输、贩卖冰毒的犯罪活动。在一年多时间里,共加工麻黄素5200公斤,制成冰毒2606.9公斤,贩卖冰毒723公斤。 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廖大礼、林能谦、卓祖城、王忠杰、廖大喜、许胜恩8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锡钟、吕福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徐亮、廖成海、陆小平、陈彬、曾敬煌、黄再双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梁建军、廖志刚、何淼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