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人性命者上午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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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4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李炳霞)今天上午,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读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依法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犯信师明、故意杀人犯陈加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33岁的罪犯信师明,山东省商河县人。1993年,信师明由原籍来津打工,后从事个体经营。1999年8月起,信师明租住在和平区哈尔滨道一幢楼的地下室,经常在住所内与他人玩
2001年9月3日上午9时许,逃窜至吉林省的信师明在长春市乐群街附近,骗租了王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当车行至吉林省九台市波泥河镇时,信师明以解小便为名让王某某停车,乘其不备,用事先准备的钢丝猛勒王某某的颈部,致王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信师明当场劫得摩托车后逃匿。 本报讯今天上午,二中院依法对数起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根据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张长胜、李燕斌,抢劫盗窃犯司俊良、董占军等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故意杀人犯张长胜,男,33岁,河南省人,本市大港某机械制造厂工人。故意杀人犯李燕斌,男,33岁,黑龙江省人,与张长胜在同一单位。张长胜因生意往来欠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19000元,王多次找张催要未果,后王某某通过他人找张长胜催要欠款,张遂怀恨在心。为杀害王某某,张长胜找到李燕斌,二人共同预谋并准备了作案工具。2003年3月1日,张长胜以还欠款为由,伙同李燕斌将王某某骗至河北省黄骅市某酒店饮酒。就餐期间,李借机将安眠药放入王饮用的啤酒中致王昏迷。当晚,张长胜、李燕斌驾车至山东省夏津县,将被害人王某某拖至一涵洞内用刀捅死。 抢劫盗窃犯司俊良,男,35岁,本市人,农民。抢劫盗窃犯董占军,男,30岁,山东省人。2002年12月1日晚,司俊良、董占军及向某某(另案处理),在津南区双桥河镇柴庄子村盗窃红色大发汽车一辆同年12月3日晚,上述三人预谋实施抢劫作案。三人在塘沽区胡家园搭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当行至海河二道闸附近时,三人借故对张进行殴打,抢走现金人民币70元和三星手机一部。当晚,三人又来到塘沽新城附近,搭乘被害人江某驾驶的红色夏利车。当行至葛沽曾庄村时,三人借故停车后将江某摁倒在地,用随身携带凶器砸死江某。作案后,三人驾驶抢得的夏利汽车逃逸销赃。(广胜刘军 伟东 邱刚 启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