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桥惨剧谁来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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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5:5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7月21日的《新安晚报》又一次报道了有人从合肥市五里墩立交桥上跳桥身亡的新闻,在痛惜之余,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安全防范措施呢?对如此频繁的跳桥惨剧的发生,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这里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笔者认为,作为公共设施,政府有责任保证它首先是安全的,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的前提是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或设施时,应当一并采取各种适当的防护措
省政府国资委费智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