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搬 只能住危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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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前日中午,记者来到郫县唐昌镇。据杨宏志介绍,因翰林巷改造,本月18日,唐昌镇房地产管理所通知他,搬到东街南华宫2幢4楼住。他赶去一看,却在住宅楼墙上发现了一张唐昌镇镇政府2004年5月发出的通告,上书:该楼经郫县危房办查验,属于危房。杨随即找到房管所,明确表示不肯搬,得到的答复却是“只有这里”。记者目击:“危房”楼顶裂痕可见 记者随后来到这座被称为“危房”的住宅楼。这是一幢4层旧楼,顶楼左半边两间房屋已被拆掉。住户们说,6月24日,房管所维修队来施工,拆除了4楼上的这两套房子。记者上到4楼,发现被拆除的是16、17号两套房子。此时已被铺上了石棉瓦,成了防水的屋顶。而走进相邻的18、19号,里面一片狼藉,地上残砖断瓦,没有一扇门窗,墙体和屋顶上四处可见明显的裂缝。用木棍轻轻一捅,大块大块的水泥就往下掉。住户:维修加固就拆了两套房 说起住的这幢楼房,2幢住户抱怨:这里墙体裂缝了,那里地基下沉了……最近这次维修加固,前后近一个月,结果只拆除了4楼的两套房子,其他地方根本没动。而在住宅楼维修时,除4楼4家住户搬走,其他住户都没搬,成天在脚手架林立的工地上钻来钻去。副镇长:住户搬进危房肯定不对 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唐昌镇镇政府。分管城建的副镇长任强告诉记者,通告是镇政府张贴的,南华宫2幢是危房。让住户搬进危房,这种做法“肯定不对”。住宅楼维修期间,住户也必须搬出来。房管所长:再次排危后没大问题 在任副镇长的反复联系下,记者终于见到了唐昌镇房管所所长李玉成。李所长称,2000年,在全县危房检查中,认定南华宫1、2号楼为危房,房管所当时按照县危房办通知立即整改、维修。今年5月,该楼房又被查出有裂缝,房管所为此花费数万元,耗时近一个月,完成排危。李称,排危完成后,房管所进行了初检,“没有大问题”。 李所长坚决不同意“危房”说法:“没有任何权威部门通知说是危房”,危房只有权威鉴定后才能确定。至于让住户搬进危房,李反驳称,是让他先去看一下,这主要是优先照顾杨宏志家。杨同意就签订租赁合同,他再派人安装好门窗、接上电源。但住宅楼必须先通过权威部门鉴定。如鉴定是危房,“不但杨宏志一家不能搬进去,现在的住户也必须搬出来”。 而对于4年前的危房,在两次加固维修后为什么没有得到权威部门鉴定,问题依在,李所长没有回答。本报记者 邓孝政 实习记者刘淑萍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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