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亲戚并残忍"撕票" 张国海一审被判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0:56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24日消息:为勒索钱财,竟将亲戚绑架并“撕票”的张国海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了解,张国海的妹夫是王某某(1989年生)的舅舅,但张国海与王某某并不认识。因王家里养车,张国海认为其一定有钱,企图绑架王某某勒索钱财。今年2月5日中午,张给王打电话,谎称是其同学的父亲,请他帮忙找个老师给儿子补课,王答应。二人见面后,张把王领到
此后,张多次给王的家人打电话,称王被其绑架并索要赎金30万元,让王的家人将钱送至哈尔滨市王岗火车站。2月8日14时许,张到王岗火车站取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海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一审判处张国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