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转干部安置出台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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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39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从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南京将接收军转干部1551名,比去年净增781名,是去年的一倍多,为顺利接收军转干部,有关部门就今年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新规。 自主择业的范围扩大
会上透露,今年师职干部首次可以选择自主择业,而且营职干部自主择业的军龄也有所放宽。 据了解,过去只有团职干部和军龄满20周年的营职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而今年师、团职干部和军龄满18周年的营职干部都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了。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标准和办法计领,其中军龄满18年、19年的营级职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分别按照计发基数78%、79%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而且,以前,师职干部转业必须年龄在50周岁以内,但今年出台的新规中,师职干部的转业年龄也有所放宽。转业年龄从50周岁放宽到52周岁以内师职干部。 行政编制比例适当增加 今年的规定中,党政机关接收转业干部的行政编制数增加无疑是一重大利好消息。 根据规定,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按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数的25%增加行政编制,而原来规定是“接收干部总数的15%”。编制尚未满员或者有增员计划和自然减员缺编的部门和单位,要首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应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 事业单位编制尚未满员的,要首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编制满员的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参照党政机关增加行政编制的办法执行。其他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并给予3年适应期。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单位根据军转干部本人意愿,与其签订中长期聘用合同,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聘用合同期不包括适应期。 企业单位要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员 冯冰 董晓霞 记者 朱锐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