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转干部安置出台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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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39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冯冰 董晓霞 记者 沙文蓉)昨天召开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有变化。 今年,党政机关接收转业干部的编制数由原来规定的占总数的15%改为25%,在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所在单位属撤、并、降、改的军转干部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进南京安置,如第二军医大学南京军医学院、解放军第414医院、总后05物资供应站整建制撤销,原
我市今年将加大指令性安置力度。市级党政机关带头安置转业干部,编制已满的党政机关可带编接收,政法专项编制应尽可能多的用于安置转业干部;公检法等部门可先接收,以后通过培训等方式再让转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接收转业干部应该聘任到领导和管理岗位,并给予3年的适应期。 同时,我市还将安置部分转业干部到金融、证券、保险、电力、电信、邮政、交通、烟草等单位,以及各区、县和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公安、法院、检察院、纪委、交通、药品监督、技术质量监督、地税、工商等部门将完善考试(考核)选用军转干部的安置办法,按计划选用。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