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管得究竟宽不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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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41 生活报 | |||||||||
日前,广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上的法官请身着吊带裙的女士离开了法庭。这则报道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正方:维护法庭的庄严 网友:法庭是个庄重的地方,法官有理由也有义务去维护法庭的庄严。法官驱逐穿吊
网友:“女厕所男士莫入”,是哪条法律规定的?为什么人人都遵守?电影院尚且不让穿拖鞋、背心的人进入,何况法庭?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法官让其他工作人员把这位女士请出来个别告知,效果就会更好一些。 网友:支持法官。比如,旁听人员在法庭上或仰或卧,法律也没明文禁止,但法官一定要予以制止。 反方:无法律禁止就不应干涉 网友:穿一身庄重的衣服肯定是最好的,但既然法律没有规定,穿什么就是个人自由。别人尽可以鄙视、劝阻,却没有权力命令。 网友:法官当然该以法律为依据。无法律禁止就不应干涉。谁可说吊带装不严肃?过去有“衣冠不整恕不接待”。但女士们穿背心就不受此限。法官想要禁止也不是绝不可。但是不是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提前公告呢? 网友:这个法官不对,法官只能依法办事。对于一个公民应该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公民有穿衣的自由。 网友:依法判案的法官却管起了法庭上人的穿着,这本已错位。还说请穿上衣服之类的话,言外之意是穿吊带裙的仿佛没穿衣服,有侮辱他人之嫌。把按照社会普遍标准穿着打扮的人赶出并未被社会普遍标准排除的地方,无疑背离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标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