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现酒后代驾公司 业主担心只赚吆喝不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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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2:0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长沙7月23日电(千灵坡)湖南长沙市第一家酒后代驾公司日前宣告成立。设在长沙市杨家山的这家公司成立当天即派出业务员,举着一块写着“酒后代驾”的牌子,在附近某酒楼前的停车坪做宣传,吸引了过往市民好奇的目光。
据《长沙晚报》报道,记者随即找到该公司负责人郑先生。郑先生原来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时常碰上或听说司机酒后驾车出事故的事情。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他看到了里面的商机,经过反复考虑,决定开一家代驾公司试试市场。 郑先生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加大,与之相应的是,酒后代驾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冒了出来,但由于是个比较新的业务,有的赚了钱,有的则因经营不善而关门大吉。他说:“到底能不能赚钱,其实我心里也没底,所以代驾只是我们的业务之一。”据介绍,在长沙市二环线内,该公司开出的价格是每次30元—100元之间。 对于长沙新出现的酒后代驾公司,接受记者采访的有车族反应不一。做医药代表的唐先生就非常支持。他说,自己应酬多,又不能不喝酒,有了代驾公司后,应酬完后有人帮忙开车,而且只需花费几十元钱,何乐而不为?而不善饮酒的刘先生则叫苦不迭,他说:“以前还可以以开车为借口,拒绝在应酬时喝酒,现在有了酒后代驾公司,不知道这个理由还灵不灵。” 交警部门对于酒后代驾业务持谨慎态度。长沙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认为,饮酒后是绝对不能开车的,因此车辆只能由别人开回去,而交警查车时,只要代驾者备齐行驶证、驾驶证,驾驶行为合法就行。至于酒后代驾出了事谁来担责,交警认为不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因为根据有关法规,驾驶员必须承担责任,谁驾驶谁负责,前提条件是车主请人代驾时必须确认对方的驾驶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