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20名职工何日讨回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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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3: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浙江省平湖市双龙衣业有限公司20名职工被拖欠了工资,而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超过追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决职工败诉。近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然而,距判决生效已经1个多月了,20名职工仍然没有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徐秀芳等20名职工原在平湖市双龙衣业有限公司工作,他们因故于2001年5月前离开公
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9月28日答复20名职工,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超过两年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追诉期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徐秀芳等20名职工为此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20名职工不服向省高院上诉。 省高院认为,双龙公司存在拖欠徐秀芳等20名职工2000年度工资的行为,2001年的促产奖实际上包含在20名职工2000年度的基本工资内,属于20名职工2000年度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履行责令双龙公司向徐秀芳等20人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职责。 今年4月28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嘉兴市中级法院的行政判决,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之日30天内履行法定职责。 但是至今终审判决生效已1个多月了,20名职工仍然没有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7月15日,据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队沈队长称,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内,他们已向双龙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0天内支付职工工资,双龙公司已经支付了14名职工工资,还有6名职工没有去公司领工资。 据称已拿到工资的14名职工说,早在今年2月下旬,在处理工资纠纷时,双龙公司只发给了他们2001年20%的促产奖,这与省高院判令的全额支付被拖欠的促产奖及经济补偿金是两回事。而另6名职工之中的金跃良、顾秀金7月2日曾到双龙公司取款,被告知只能领20%的促产奖,金、顾两人予以拒绝。 日前,徐秀芳等20名职工已向省高院递交了要求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孔令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