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13名出国劳工讨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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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3:2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丛民通讯员雨辰)7月13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刁廷新等13位出国打工人员,从莱芜市中级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他们被骗的出国劳务费用35万多元。 2003年初,刁廷新等人经莱芜市莱城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部介绍,先后远赴阿联酋打工。此前,他们大多贷款交纳了几万元的相关费用,还花费4500元专门接受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目的主要是学习外语。但实事上,所谓的培训不过是吃了玩,玩了吃。而且,直到他
后来,阿联酋警察发现了他们。根据阿联酋的法律,没有合法签证在境内滞留打工,被发现者会被立刻投入监狱,还会被罚款;而且即使国内亲人汇钱搭救,钱到阿联酋也很难取出来。经检查,像刁廷新这样的非法打工者被筛选出19人,除了被罚款,还被关进了“黑屋子”。 回国后,刁廷新等人依法向莱芜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1月3日,市中级法院判决莱芜市莱城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部、河南国际交流公司赔偿原告刁廷新等13人劳务费等3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刁廷新等13人于2004年1月7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案于6月24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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