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两次告倒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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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4:2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家住徐州市沈场村65号的张孝忠两次将“不作为”的徐州市规划局送上了法庭。昨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农民张孝忠再次将徐州规划局告倒。 张孝忠告诉记者,他于2001年动工扩建自家住房,并与其邻居袁某就建房问题签订了相关的公证书。事后,在规划局缴纳了24800元罚款,补齐了相关手续。同年袁某在没有按照两家所约定的情况下,紧挨张家房屋北墙占用了公用的1米小巷建造自家房屋,这样两家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徐州市规划局不但没立即拆除袁的违建,反而将张当初办理的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给予吊销。理由是张当初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隐瞒事实,以欺骗的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并声称规划局有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许可。无奈之下,他再一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徐州市规划局告上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庭审确认的证据,最终作出终审判决。张孝忠的代理律师徐州金华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告诉记者,此案是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来我省首例行政案件,很有代表意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只要存在“不作为”现象,市民就有权将其送上法庭。(江北 陈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