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产房被卖掉房主如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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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1:05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塘沽区的李先生致电《每日说法》询问:“近期,我惊奇地发现,自己所出租的闲置私产住房已被卖给王某,王某还办理了房产证。到房管部门查询得知,自己的私产房是被不知名的人伪造产权证、身份证,冒名卖给王某的。和王某交涉未果。请问该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房子?”
世杰律师事务所陈国雄律师解答:“公民的私有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的最基本的权利。李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冒名卖房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将王某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财产返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王某没有恶意串通,属善意取得,但因出卖一方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导致买卖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王某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证据充分证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中不符合法定程序,有过错,也可以将房管部门作为第三人一同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总之,通过司法程序,李先生的私产房一定会物归原主。” 新报记者王京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