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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得千元还放火 小偷获刑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2:08 汉网

  小偷李水祥被洪山法院判刑两年半,因为他不仅入室偷走他人1285元现金,而且还企图毁灭证据放火烧房。

  李水祥,男,27岁,仙桃人。2月24日11时许,李水祥窜至洪山区和平乡新武东村彭家湾,趁该湾31号居民老王家无人,拆门入室,盗得现金1285元。为破坏现场,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老王家中的棉被,逃离现场。(记者陈勇 通讯员龚明)(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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