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货款泡了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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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5:3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艾华记者王兰)本来是有理的事儿,可因为不懂法,钱没讨回来,还搭上了近600元的诉讼费。23日,冯某接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时,只有懊恼的份了。 据介绍,1996年,鞍山市某局车队在冯某处购买了9395元的汽车配件,而此款一直没按期给付,1999年6月5日,该单位负责人于某在购买清单上写了说明,承认所购材料款一直
按有关法条规定,撤诉后应在二年内起诉,而冯某撤诉后,于今年3月4日才重新到法院起诉立案,错过了时机,其主张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故法院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