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律师要自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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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2:3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廊坊电(记者庞永力)为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去年9月,廊坊市在全省首推“律师违纪违规记分法”(本报曾报道),今年该市又推行律师工作自查自纠,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廊坊市司法局针对该市29家律师事务所、216名执业律师印发了两种表格:《廊坊市律师执业行为查纠问题一览表》,由律师本人填写,分与司法人员是否有不正当交往、执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有无私收费(乱收费)等方面;《廊坊市律师事务所查纠问题一览
为更准确了解情况、严密监督,司法部门要求,以上两表格还要请市、县两级法院相关庭室法官填写,以后将会陆续扩大到社会各界。同时,该市向社会公布了市、县两级共计41部律师投诉电话,力求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廊坊市司法局:0316-2114956(律师科)、2137214(监察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