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售安眠药引发自杀事件 药业集团被判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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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3:0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永州讯 违规向市民出售100片安眠药,致当事人过量服用后中毒身亡。昨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由永州市药业集团公司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的20%计8257元。 去年4月12日,家住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的高某因流产后心情不好,晚上失眠,从永州市药业集团公司第十二门市部买回一瓶100片装的安眠药。当天中午,高某突然产生厌
王某及其岳父母认为,是药店非法出售违禁药品才导致高某超量服用安眠药中毒死亡的,于是将其诉上法庭。永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安眠药是国家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药业公司违反国家有关销售药品的规定,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越权超量将安眠药卖给高某,其行为与高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余马 树高 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