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脏宾馆床单赔款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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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3: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阳敏)昨日上午11时许,南京来蓉的秦女士向本报反映,他们一家在人民南路三段的新气象宾馆住宿,因弄脏了宾馆的床单等物品,被要求赔钱,她认为宾馆此举“太不公平”。
据秦女士介绍,他们一家6口于23日从南京到成都探亲旅游,在新气象宾馆订了两间房。昨日早上,服务员发现一间房里的床单、枕套及面巾等物被弄脏了,要求秦女士一家赔偿80元。秦女士坚决不赔偿,她认为,住宾馆弄脏床单是正常的,不应该赔偿。宾馆方当即提出一个折中条件,要求服务员当即洗床单、枕套等,并承诺污物洗得掉就不用秦女士一家赔偿。十多分钟后,污物中只有一件洗净了,其余的都洗不净。宾馆方认为,秦女士一家弄脏的床单等物品洗不干净,无法给下一位客人使用,只能报废,因此坚持索赔。 秦女士称,床单等物品是她8个月大的婴儿弄脏的,不是有意的。宾馆方当即否认,一位服务员拿出正在洗的枕套给记者看,上面还有果汁、茶水等留下的痕迹没洗掉,“这明显是大人弄脏的。”双方协商了很久,秦女士坚持只赔1元,宾馆方没办法,只好同意了。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任正飞律师了解此事后表示,秦女士一家与宾馆是消费与服务关系,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当合理使用宾馆提供的物品,但是秦女士一家将宾馆的物品污染,在无法洗掉污染物的情况下,应被当作是对宾馆物品的毁损,承担过错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