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门上无警示七龄童被撞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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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3:34 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25日讯(记者涵峰)一小男孩不慎将商店的玻璃门撞碎了,他本人的左腿被划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为此,带男孩出来玩的毕女士和店主发生争执。店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直到民警前来调解,这场纠纷才算化解。 今天上午10时许,在全福立交桥东侧的一个蛋糕店里,毕女士给朋友的孩子可可(化名)买饮料。在她付款时,突然听到“咣啷”一声,她转身一看,7岁的可可坐在地上哇哇大哭
毕女士连忙抱着孩子去附近医院看病,医生给可可伤口消毒后缝了9针,花了150多元治疗费。上午11时许,毕女士来找商店店主讨说法,店主却以玻璃门是小男孩故意踢坏为由,向她索要20元玻璃钱。 毕女士认为,玻璃门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小男孩从里面出来,很可能是没看清玻璃门而误撞上的,绝对不会故意踢门。而且,小男孩因此受伤,店主应负一定的责任,给予部分经济补偿。双方发生争执,各不相让。 全福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店主最终答应赔偿100元并退还20元的玻璃钱,但等民警离开后,店主实际却只赔了9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