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麻烦事快找法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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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3: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陈先生:我与妻子感情不和,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以没有住房为由不同意离婚。而我也没有住房,结婚后同妻子一直住在父母家。问妻子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妻子执意不离,该怎么办?
李律师:有没有住房不是离婚的要件,关键看两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陈先生可以先和妻子商量协议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而陈先生又坚持要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肖先生:我和前妻感情破裂,今年4月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住房归我所有,补偿前妻住房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判决,问前妻会不会起诉我? 李律师:不会,其前妻只需凭生效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履行判决。 马先生:我与别人的债务纠纷于1999年经过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偿还能力,虽经法院多次努力但直到今日仍没有执行。请问生效的法院判决会不会因为时间长了而失效? 李律师: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只要申请人在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立案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无论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都可以请求法院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支付能力,法院也可以根据情况裁定终止执行,如果出现终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法院将裁定终止执行。记者周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