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的衣服"蒸发"了工商局:应按购买价减去折旧费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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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4:43 青岛新闻网 | |||||||||
前天,家住云南路的于女士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说,她在6月24日到云南路上一家干洗店洗了一套西装,5天后她取西装时,工作人员却找不到了,他们告诉于女士只能等其他客户将错拿的西装送回后才能还给她,并且要她等到冬天再去看看。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干洗店工作人员,对方说,他们正在想办法寻找于女士的西装,并表示将与于女士协商解决。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于女士得知,工作人员答复要她等到8月中旬,如果找到了西装就还给她,如果找不到再协商赔偿。 记者又电话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说,于女士的衣服在干洗店丢失,干洗店应按衣服购买时的价格减去折旧费后赔偿。见习记者于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