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刀峡通缉伤人野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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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4:49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24日,家住渝中区的张女士与家人在北碚金刀峡旅游时,遭遇猴子袭击。昨日,景区管理部门表示:由于自去年来已有两只野猴出口伤人,他们正报告相关部门,将伤人野猴捕捉“收监”。 据张女士称:24日中午1时许,她坐在金刀峡天犬洞石阶上休息吃东西,一只成年公猴突然从背后袭来,将她左肩臂部咬伤。她惊惶失措跑到验票处,请求紧急处理伤口,工作人
金刀峡旅游景区一帅姓经理昨日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野猴已两次伤人。游客受伤后,对轻伤者,景区一般一次性给予200元医疗费;伤重者可先治疗,后凭医药发票和景区开出的证明到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索赔。 帅经理称,野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目前景区已制定对策:在征得林业、旅游、公安等部门的批准后,用麻醉枪和其他工具将两只伤人猴子制服投笼,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记者 冉启虎 实习生 张远超)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