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手续不慎丢失,售房公司拒不认账,房产拥有者——连打5场官司终于讨回房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4: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因财务人员更迭,房产拥有者的购房手续不慎丢失,售房公司拒不承认房屋已经出售,要将房屋收回,并暗中办了房产证,还将房产拥有者告上法庭。房产拥有者经过5场诉讼,在检察部门的介入监督下,最终讨回了房产权。7月24日,郑州塑料三厂拿到了终审胜诉的法院判决,合法房产“失而复得”。购房手续丢失售房公司赖账 1995年,来自外省的王某承包了郑州塑料三厂一个车间,以万成公司的名义购买了郑
2001年7月,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配套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突然来到王工程师居住的房屋,说此房是配套公司当初租给王某使用的,公司因疏于管理,致使王某多年不交房租,现在要收回。要求王工程师限期搬离此房。2002年1月,配套公司以塑料三厂侵占其房屋所有权为由,起诉至二七区人民法院。在法庭上,配套公司出具了该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人为郑州市基础设施配套公司。事后法庭查明,配套公司以该房为自用房,没有进行出售为由,已于1999年暗中将此房办成了配套公司的房产证。检察部门介入房产“失而复得” 一审判决塑料三厂退还房屋,厂方不服,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提供不出新证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塑料三厂的上诉。塑料三厂向中院申请再审,再次被驳回。 此案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向塑料三厂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塑料三厂向郑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二七区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判监督。 检察院展开调查,大量证人均证明此房配套公司已售出。办案人员到郑州市房管局调取有关材料,发现配套公司在申报的原始材料上清楚地记载了该房已销售给王某。检察机关按照查明的事实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配套公司不同意调解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七区检察院向二七区人民法院发出了暂缓执行的检察建议。2004年2月,塑料三厂依法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房管局颁发给配套公司的房产证。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郑州市房管局撤销颁发给配套公司的房产证,塑料三厂的合法房产“失而复得”。 配套公司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查明,一审程序并无违法之处,驳回了配套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和经营者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应以诚信为本。如果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失误去进行恶意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会损害自身形象。 记者 熊堰秋 实习生 宋歌 线索提供 范景松 王瑜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