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搬走前女友电脑 被判抢劫罪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09 大连晚报

  搬走前女友电脑 被判抢劫罪坐牢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忠言

  本报讯我市25岁的男青年刘某与原女友小丰(化名)在解除恋爱关系后,因办事到小丰家向小丰借钱,被拒绝后,刘某将前女友控制起来并搬走其家中电脑等财物。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联想夏令营口号征集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刘某与小丰原来是恋人关系,后解除恋爱关系。2003年10月,刘某向小丰借钱,小丰说家中没有现金,拒绝了刘某。刘某将小丰双手捆绑,搬走了小丰家的方正牌电脑,还拿走了两部手机。刘某走后,小丰向警方报案,警方抓获了刘某。

  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忠言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