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湖南大盗栽在大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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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09 大连晚报 | |||||||||
“一条龙”作业专偷珠宝,两次作案就偷了32条金项链价值25万余元一群湖南大盗栽在大连本报记者 高江宁 通讯员 忠言 本报讯来自湖南省桂阳县的一群“农民大盗”窜到我市后,在大商场的珠宝、名品店,进行踩点、盗窃、望风、掩护、传递“一条龙”作业,多次盗窃偷走巨额高档饰物。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1名嫌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自湖南省桂阳县的农民欧阳植明等10多人,从外地流窜到我市,将作案目标瞄准了我市各大商场珠宝店。2003年10月20日下午4时,欧阳植明、李红青、刘潭岗伙同其他7人(在逃),来到中山区乐购友好店内的珠宝行,有人假装选购,有人进行望风和掩护,有人盗窃,有人进行传递,盗走柜台的10条24K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2300余元。2003年11月5日晚7时,李老六等10人经预谋后,来到大连新玛特商场一楼名品店,偷走黄金项链22条,价值人民币224800元。随后,众贼离开现场来到某酒店清点赃物。警察随后捕获了11名犯罪嫌疑人。 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欧阳植明等3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分别判处李老六、李路荣等七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欧阳八成犯窝藏罪、转移赃物罪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 高江宁 通讯员 忠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