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一张立体管理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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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38 杭州日报 | |||||||||
编者按: 素为杭州人骄傲与珍惜的西湖“明珠”,即将被照上一层严密的“保护网”。8月1日起,新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近年来,为更好地保护西湖,我市启动了西湖综合保护工程,在精心呵护与保护性修
拿惯了茶壶的170户茶楼店主,集体放下红火的生意,捧起笔记本,钻进茶叶博物馆,一本正经地上起了法制文化课。 粉墙黛瓦的茶楼上,陆陆续续挂起了“星星”。就像宾馆酒店一样,茶楼也开始评起了星级。 这些,都是不久前发生在梅家坞茶文化村里的新鲜事。一手操办这些新鲜事的,就是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区管委会)。而在以前,梅家坞茶文化村的村民隶属于西湖街道管理,风景区管委会并无管理的职责要求。如今,西湖街道将成为风景区管委会的一个基层单位。这一变化,实际上蕴藏着整个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管理体制的改变。 根据即将施行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实施统一管理”,管委会依法行使规划、土地、房产、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市政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工作;财政、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有一种情形以往时常发生。风景区内一村民在自家房屋旁,违法搭建了一间厨房。以往,风景区管委会有权处理此种违法行为,同时规划部门也有权查处。各家都可以管,而实际上很可能各家都没去管。多头管理,极易出现管理真空带,影响风景区内的执法管理力度。此外,用适合整个杭州市的法律法规,规范西湖风景区内的违法行为,有时会显得太“宽松”了。比如针对侵占土地问题,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必须无条件退出侵占的土地;而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土地法》,可采取罚款、拍卖等多种处罚手段。政出多门,处罚不一,法律的严肃性受到影响。 西湖只有一个,对其的管理和保护力度,理应更严更高。2002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区调整”,确立了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作为西湖风景区的专门管理机构。用管委会法制办主任杨军形象的话说,原先他们只需管理园林文物、绿化等工作,而调整后,风景区内“从摇篮到墓葬”一切事宜,都归属风景区管委会管理。 8月1日施行的新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风景区管委会的地位,同时确立了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单项管理到立体管理的模式转变。今后风景区管理将更规范、更完善、更人性化。 (通讯员陈炜记者葛婷婷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