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补交水费也应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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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5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编辑部: 汉口复兴四村的吴女士前几天向记者反映,7月16日,她收到水费通知单,上面写明上月止码17吨,本月止码98吨,后一栏却写应缴261吨水费,后经打听,才知多出的是补交的三个月用水量。
吴女士说,6月份水务公司确实来家换过水表,称该表3、4、5三个月停走,需补交水费。吴女士问,三个月补交180吨是怎么算出来的? 对此,武汉水务集团江汉营业所的庐师傅介绍,水表于6月8日更换,当时水表归零,15日显示止码为17吨,即吴家7日内用水17吨,由于公司目前尚没有补交水费的详细标准,他由此推算吴家每个月用水约60吨,三个月180吨。 以上解释虽可自圆其说,但人工估算补交水费的方式则有待商榷,如用户的水表在春季损坏,春季一般家庭每月用水约20吨,而补收则又按夏季60吨的用水量推算,显然对用户有失公平,希望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一套有章可循的补交标准。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实习生胡晓艳张纯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