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港澳游被要求多交钱 歧视性规定伤害老师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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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8:07 浙江在线 | |||||||||
暑期正是教师学生外出旅游的高峰期,近日有媒体报道,有香港地接社向内地旅游团提出要求,凡是儿童、老人、教师等消费能力偏低的人群要多交团费来弥补低价团费的差额。究其原因,一是这部分人群收入低,消费能力不高;二是一些教师精于算计,在讨价还价中商家往往会吃亏。 笔者认为,这类要求明显带有歧视性质。若果真如此,既然港澳方面的旅行社认定内
笔者尤其不解的是,面对如此不合理的歧视性规定,内地这边的旅行社竟然不作抵制,还充当起他们的代理人向教师多收钱。他们完全可以向对方提出抗议,反对这种不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收费规定。即使内地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港澳行不通,但最起码也要让当地的商家明白到对待消费者是不应该心存偏见的。 自从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文科教材多了许多港澳方面的内容,老师们都在满怀激情地向学生宣讲,想不到他们的热情换来的却是歧视,这很伤老师们的心。每年暑假,都是教师外出旅游的高峰期,据我所知,近年来,赴港澳旅游的教师团队在逐年增多。港澳同胞不宜高筑门槛拒内地教师于门外,若非如此,就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