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进口化妆品备案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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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8:43 城市快报 | |||||||||
记者郭月城市快报 昨日记者从化妆品工业协会获悉,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简化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许可程序,自2004 年8月1日起,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据介绍,今后首次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上市前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
此外,今后未经备案擅自进口或销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 妆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罚。2004年8月1日前,进口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卫生许可批件,经卫生部受理的,仍按照原规定进行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