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弹劾律协会长 提案因证据不足未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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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7日电据信息时报报道,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昨日闭幕,会上刘子龙等律师提出的罢免协会会长和秘书长的提案最终因为证据不足,没有被列入会议议案范围。这是国内首个律师弹劾律协会长的提案。 7月25日至26日,深圳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25日中午,刘子龙代表61名深圳律师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关于罢免徐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职务、赵志成秘书长职
提案中,刘子龙列出了18条事实与理由,其中的争论的热点是“上任不足一年将历任律协留下的1200万元会费使用完毕,并且出现巨额赤字,未来的六届律师协会将用20年时间偿还欠账”;“花4000万巨资购买1600平米的律协办公楼,纯粹是装点个人门面”等等。 25日下午,刘子龙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但他却对所提出的18条理由未能给出充分证据。刘子龙在发言中称,这些理由中的一部分是从别人的匿名信中抄来的,一部分是听理事会的工作人员说的,还有些是听媒体朋友透露的,但他对这些理由均未进行过具体的考证。 26日上午,主席团以刘子龙的提案没有充分证据而拒绝列入议案范围。(王纳、何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