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奥运村支行受罚一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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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何青叶李思)市纪委、市政法委发出关于严肃查处抗拒、干扰、阻碍法院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通知》后,银行首先被“开刀”。因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日前被朝阳区法院依法罚款1万元。 倪某因拖欠汽车销售公司5万余元被告上法庭。双方在法院调解下最终达成还款协议。按照协议,今年2月15日,规定期限到了,倪某没有还钱。汽车销售公司提出申请执行,法
法院调查发现,倪某在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有个人存款账户,于是依法向该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划拨倪某的5万余元存款。银行却提出,倪某在该行也有债务,他们已将倪某的存款内部冻结,拒绝了法院的要求。在法院给定的合理期限内,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一直没有划拨款项。 今年7月9日,法院多名执行员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讲解,银行最终放弃了“只冻结不划拨”的要求,将有关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中信银行奥运村支行是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在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却拒不协助划拨存款,朝阳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处理。现该行已将罚款交至法院。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目前,全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这个“老大难”。市纪委、市政法委也为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抗拒、干扰、阻碍法院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负有法定协助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正是《通知》明令严肃查处的五个行为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