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冷冻食品不够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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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5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记者文艳实习生展蓉 进入盛夏,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到超市购买配好的盘菜和其他冷冻食品,但是冷藏食品需要严格的保存条件,并不是放在冰柜里就可以高枕无忧。有关法规规定,冷藏食品的保存温度要达到-18℃才能保证食品安全,否则食品将有可能出现营养损失甚至变质等问题。昨天,记者走访了西安几大超市,发现部分超市内冷冻食品的冷藏温度并未达到-18
在西门一家超市,记者看到其中一个冰柜的温度在-16℃,里面放的速冻水饺已经融化,包装袋里明显有了水分。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知道冷藏食品的温度要达到-18℃时,他们说并不清楚。另一家超市里,冷藏柜的温度大部分都未达到标准,且最高温度竟然达到8℃。冰柜内冰淇淋、水饺、汤圆都开始融化。当记者拿起冰柜中已经化了的水饺向工作人员询问时,工作人员竟然回答“不化怎么能卖呢!”随后,记者对几名消费者进行了随机采访,没有一人知道冷冻食品的冷藏温度情况。一位消费者表示,超市应该按规定执行冷藏温度,若技术达不到也应告知所售商品的保质期。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消协有关人士,他说:“速冻食品温度不达标会影响到商品质量,这样的食品卖给消费者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侵害。”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冷冻食品时,首先要看标签,因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重点,越接近保质期的食品越容易出现问题。其次要看包装,如果包装袋内食品发白变黄,就是温度变化太大的缘故;如果包装袋破损,食品就容易被细菌污染。最后摸软硬,速冻食品如有变软的现象,则表示贮存温度过高,当食品表面或者包装袋内附有很多霜时,表示食品已反复冻结过,应避免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