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两家公司才17人 竟骗领390人生育保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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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5:07 浙江在线 | |||||||||
两家总人数只有17人的公司竟然为“本公司”390名女“职工”办理社保,并从中诈领社保生育保险金共计124.7万余元。记者19日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四川协益社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相俊诈骗一案。 2001年2月,重庆人李相俊出资10万元成立了协益公司,其主要业务范围是代理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2002年初,李相俊发现,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政策,社会养老保险金中含有
于是,李相俊指示公司出纳拿着“三证”(身份证、准生证、小孩出身证)及伪造与产妇签订的用工合同,到成都市社保局营业大厅办理参加社保生育保险的手续。此后,社保局有关部门经过审核,将生育津贴划到了协益公司账上。 仅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期间,利用诈骗生育保险金这一手段,李相俊开办的两家公司就以本单位职工名义,为390名不符合社保局生育保险条件的生育妇女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78.2万余元,随后从社保局领取生育保险金共202.9万余元。至案发时,共骗取社保生育保险金共计124.7万余元。 2004年4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公诉部门。5月25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李相俊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据悉,成都市社保部门已发现并着手堵塞其中的漏洞,并于近日出台了办理社保的一些新规定,对申领生育保险金的条件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包括保费的交纳、申领人员应符合的条件及申领时的有关手续等。 来源:四川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