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挪用公款六千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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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5: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借”朋友,“送”下属,原开发区“国投”董事长陈楚原慷公家之慨,今天受审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罗颖、实习生 侯慧梅 报道:涉嫌挪用公款6602万元,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楚原今早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
据起诉书指控,陈楚原涉嫌挪用公款高达6602万元。2000年11月,国投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广州宏润置业有限公司改制为职工个人持股的私营企业。改制后,宏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某,而王某正是国投公司当时的副总经理。由于公司在改制后没有资金运作,于是陈楚原就滥用职权,以“借款”名义,分两次从国投公司的账户上划了2000万元过去。这笔钱直到案发仍未归还。 2000年12月4日,陈楚原利用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国投公司公款60万元借给王某,作为王某等人入股宏润公司的入股款。 2001年春节后,国投公司另外一名副总经理陈某也向陈楚原提出成立一家私人企业,声称:这样“可以安置一些国投公司下岗分流人员”,并要求500万元资金支持,陈楚原表示同意。同年4月,陈楚原将国投公司公款542万元挪用给陈某,作为陈某等人成立公司所用。 2003年4月,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向陈楚原求救,要求陈帮他解决4000万元的资金缺口,陈楚原一口答应。为规避风险,陈没有把钱直接借给朋友范某,而是中途经过另外两家公司以“借款”、“购楼款”等名义转入骏鹏公司。 5月23日,陈楚原以东区公司名义从银行里贷款4000万元;4天后又以“借款”名义把这笔资金转入广州保税区宏欣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同日,由宏欣公司再以“购楼款”的名义把钱划给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足一天,这笔钱就被划到骏鹏公司。也就是在同一天,范某将这4000万元资金连同另外的1900余万元汇入银行,用于归还贷款。就这样,把钱转几次手,范某还清了贷款,而东区公司则替它背上了债务。(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