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意欲敲诈超市4万元将毒鼠强注入酸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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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6:50 四川新闻网 | |||||||||
前几年才刑满释放,为了钱又想到敲诈超市。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投毒案:被告人薛家全、张正同于今年1月份在成都市某大型超市内投毒,意图敲诈超市400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分别判处薛家全、张正同有期徒刑各5年。 2003年12月底,家住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的薛家全、张正同由于手头钱紧,两人
之后,薛家全找来一张叫付建军的身份证,在简阳市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2004年1月6日中午12时许,薛家全从超市中购回夏进酸酸奶和金枪鱼罐头各一瓶。回到龙泉驿区大面镇后,薛家全又顺手在大面镇中街的兴忠诊所里购得注射器一支。当日16时许,薛家全和张正同在大面镇东风渠边将剧毒物质“毒鼠强”注入夏进酸酸奶和金枪鱼罐头中,并把早已准备好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粘贴在夏进酸酸奶的瓶底。当日17时许,张正同悄悄将有毒食品放回到超市的食品柜内。第二日一早,薛、张两人赶到成都市市区,由张正同用手机告知超市自己在食品中投了毒,并要求超市往银行卡中存入40000元。 1月8日凌晨,正在做着发财梦的薛、张二人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对于自己的投毒行为,两人均供认不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薛家全、张正同采用投毒的方式敲诈成都市某大型超市。虽然两人的主观意图是敲诈钱财,但是在客观上实施了向超市食品投放有毒物质的行为,其行为已危及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薛家全、张正同有期徒刑各5年。 青羊法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苏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