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球资金取自储户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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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2:39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吴厚宽记者李郭平报道参与赌球需要资金,银行职员任琼伟竟挪用10名储蓄客户的资金23.21万元人民币,并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赌球且输光。昨天,任被徐汇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任琼伟自2002年8月起任上海银行某支行储蓄柜员,并独立办理储蓄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琼伟因参与赌球需要资金,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琼伟利用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23.21万元归个人进行赌博违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但由于任琼伟系自首,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