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铁检察院查案违规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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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2:53 时代商报 | |||||||||
铁路警察开枪上演“罗生门”,当事各方说法不一锦铁检察院查案违规操作?新闻提示: 6月26日晚7时50分左右,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火车站,40岁的吉林人李有生与儿子李闯同检票员和警察发生争执,结果李有生被铁路警察开枪击伤。当晚9时05分,李死于山海关铁路医院。整个调查过程中,不同当事人对案情错综矛盾的还原,与日本已故导演黑泽
警方认定前后矛盾,对于出事地点不一致,山海关车站派出所6月27日出具的死亡情况《送达书》标明是在车站口,而锦州铁路公安处、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出具的《关于对李有生行凶故意伤害他人的处理决定》却写是在值勤室。疑点二 检票员李晶晶证实民警与李氏父子并没有厮打在一起,但发生一次推搡,之后双方没有继续冲突。同时自己也没有和父子俩发生争执,而在场的出租司机说李有生父子动手厮打民警,将民警抱住并拽民警腰中携带的手枪。在调查过程中更大疑惑浮出水面。锦铁检察院有人私盖公章“检察院是监督公安的,怎么可能跟他们联合调查案件?” 一个事实是,锦州铁路公安处7月2日向死者家属发放的《处理决定》上,有锦州铁路检察院和锦州铁路公安处两部门加盖的公章。 《处理决定》称,相关结论“经锦州铁路检察院、锦州铁路公安处共同调查认定”。这个结论认定:民警杨瑞阁在执行职务期间开枪,“属正当履行职务行为,无责任。” “检察院是监督公安的,怎么可能跟他们联合调查案件?”7月15日,锦州铁路检察院举报中心一名科长说,过去对涉及民警的案件,检方和警方的公章不可能盖到一起。 7月16日,在锦州铁路检察院上级单位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申诉控告处一刘姓处长称,他们已经就联合调查一事进行了调查,当晚锦州铁路检察院派出三名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调查公安民警开枪是否合法,行前,锦铁检察院领导曾嘱咐三人不要轻易表态。 “不想一名工作人员私自加盖了公章。”刘处长说,这名工作人员在没有征得检察院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到检察院办公室加盖了检察院公章。 刘处长说,如果《处理决定》所述符合事实,还不至于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处理决定》所列于事实有悖,一定要追究锦铁检察院该名工作人员的责任。 7月16日,李有生家属将申诉状递交到沈阳铁路检察院,刘处长说,是否立案调查,目前还不能确定。锦铁公安处提出有条件补偿 锦州铁路公安处法制科科长崔宝昌说,如果死者家属提出国家赔偿,可以去有关部门起诉,如果对《处理决定》无异议,从人道主义角度讲,可以给补助。交涉中,锦铁公安处治安科科长仇授生表示:“从同情和可怜的角度讲,可以给补偿,但决非赔偿。”李有生家属说,仇此前曾要求她不要提天文数字。 记者调查过程中,锦州铁路公安处负责处理此案的副处长尹贵昌,科长崔宝昌、仇授生,涉案民警杨瑞阁及当事司机吴涛、李宝成,均拒绝接受采访。 截至发稿时,李有生尸体还在山海关铁路医院冷藏。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