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巧办“情诈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7:10 大连晚报 | |||||||||
沙区一男子8万元想买下“不了情” ,一姑娘欲当“债”来讨法律工作者巧办“情诈案”本报记者 化冰 本报讯一个男子为了让女友“续写”爱情之篇,写下了欠女友8万元的欠条。不久,他们的关系就走到了尽头,该女孩拿着欠条向男孩讨“债”。幸亏法律工作者的介入,才将这桩棘手的案子平息下来。
家住沙河口区的青年李某是开饭店的。他雇佣的抚顺姑娘张某漂亮能干,李某爱上了张某。而张某对李某也颇有好感,两个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可男方的父母不同意他们的恋爱关系。后来,张某辞掉了工作,可李某对张某还是一片痴情,要求保持恋爱关系。张某称,同李某恋爱了这么长时间,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李某应该资助自己一笔钱开网吧。为买下“不了情”,李某慷慨地写了8万元的欠条,答应将来有了钱再给她。 今年5月,两人分手了。而李某已把那张8万元的欠条忘到了脑后。6月份的一天,张某提出李某要还她8万元欠款,李某一下子蒙了。李某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再给张某这笔钱。而张某威胁道,要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于是,李某找到了沙河口区马栏法律服务所所长、法律工作者王明峰。王明峰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找了这对年轻人,进行了庭外调解。王所长认为,当时男方为了维持恋爱的关系才写下欠条,但双方没有实质性的债务问题。张某在王所长的劝导下,主动地撤消了索要8万元的主张。 作者:本报记者 化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