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教师一审被判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0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曾经在课堂上公然猥亵班里13名女生的小学教师刘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认定刘杰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对此结果刘杰不服,提出上诉,此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35岁的刘杰案发时任朝阳区某小学的计算机老师。去年12月1日中午,刘某在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很多酒。下午3时,刘杰走进计算机教室上课。他利用帮学生调试电脑的机会,一
事后,有些孩子回去把此事告诉了家长。一位家长说:“当天孩子回家后一直不爱说话,情绪不好,后来其他同学的家长打电话来告诉我们这件事,孩子才说在学校被老师猥亵了。” 第二天,多名气愤不已的学生家长找到学校领导反映此事。校领导找到刘杰,他对自己的罪行没有否认。校领导主动报了案,刘杰随即被警方抓获归案。刘杰交代,那天喝酒时说了不少黄段子,所以才干出这种事。 法院查实,该班级14名女生中除1名貌似男生的女生幸免外,其他13名女生均受猥亵。这些女生最大的只有11岁,最小的仅9岁。法院最终认定,刘杰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且情节严重,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