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糊涂厂方招童工发生工伤赔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47 解放日报

  本报讯(杨克元陆莉萍)上海某工艺品厂未经审核招聘童工进厂,后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日前,闵行区法院判令该厂限期向小李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各类费用17万余元。

  去年6月,尚在中学读书的小李来上海探望母亲。母亲为给孩子筹集学费,便将儿子介绍进厂工作。由于小李长得高大,厂方在不问年龄、不做审核的情况下,将其招为临时工。去年7月7日,小李在工作中左手不慎被卷入轧花机,造成手指缺损。经鉴定,确认小李因工
联想夏令营口号征集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致残程度五级。在未获满意仲裁结果后,今年6月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工艺品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假肢安装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9万余元。法庭上,工艺品厂表示在发生工伤事故前不知对方尚未成年,愿意支付伤残补助金、第一次假肢费等17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李至被告处工作时尚未满十六周岁,因此,被告应对小李工伤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搞垮了婚姻》连载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