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猕猴案昨继续开庭——被告人当庭互推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1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浩文 实习生何明刘亚男)7月27日,我国迄今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西安市中院继续开庭审理,法庭昨依法对10名被告人轮流单独审理,各被告人在法庭上相互推诿,极力狡辩,都将责任推给他人,有的案犯还当庭推翻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今天,庭审将进行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相关环节。 “老子”把责任推给儿子
27日早上9时,法庭开始审问苏洪标,其在法庭上称,他以父亲苏贺法的名义办的猕猴养殖厂,有合法营业执照,每次运输猴子都办准运证,并且都和另一案犯白福才联系,白领他到北京的一家单位后直接让对方“卸货”。“我认为运输证的意思也包含销售,白福才让我卸货时,我并没有打算办销售证的意识。”但在法庭审理苏贺法时,苏贺法却满口“打哈哈”,“我在儿子养殖厂的工作仅仅是给猴子喂食或看病,田立超向我借钱我不知道,后来才听家里人说的。至于后来他们拿猕猴顶账的事情,我都不太清楚。” 一案犯当庭推翻供词 被告人孙克锋被指控是涉嫌贩卖猕猴数量最少的一个,涉嫌贩卖猕猴19只。但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孙克锋却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说:“我当时只是借给了他人5000元钱,并不是参与贩卖猕猴。”他表示对公安机关的供述都不是事实。但孙称,事后借钱方给了他1000元,但这是因为自己小孩有病,对方是来看孩子的。 最后一名被告人周惠云是本案中惟一的女性,捕前系广东省开平市农业局畜牧办副主任,她称自己只是被贾锐胜聘用,在经营猴厂上给予技术帮忙。但她拒不承认为贾锐胜管理猴厂一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