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日后受拖累 宁波一母亲杀死患精神病的女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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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39 胶东在线 | |||||||||
惟恐患有精神病的女儿连累自己,芦某竟将15岁的女儿掐晕后抛入河中,致其溺死。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恶母有期徒刑15年。 芦某是宁海人,曾患有精神病,有一儿一女,女儿患有精神病。因怕女儿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负担,今年3月5日晚,芦某在家中将女儿掐昏后,又抛入附近河塘,致其溺水死亡。
法院认为芦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作案时有抑郁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通讯员 陈海滨 记者王宽和)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现代金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