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多形式学习贯彻两个《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2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潮阳区建立健全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今年来对12名新任镇(街道)、区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因春季计生工作不力、连续3次排在全区最后一名的一镇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这是该区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措施。 《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发后,潮阳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