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招员工手续要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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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3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邓珍芝)百货公司为品牌商招聘的营业员夏小姐,5月份被无故解雇,近日她投诉该公司,该公司则连声喊冤。劳动监察部门提醒企业,代招员工需有完善的手续,否则会惹上麻烦。 据了解,夏小姐去年11月应聘新街口某百货公司,成了一名导购小姐,工资由百货公司发放。今年4月她成为某品牌服装专柜的营业员,一个月后被无故解雇,之后她发现自己的
该公司人事部的张女士认为公司很“无辜”,因为公司的营业员大多是代各品牌商招聘的,营业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等都由各品牌商负责,她们只对营业员进行考勤管理。夏小姐的养老保险未交并被解雇,完全是品牌商所为。 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樊学龙表示,像这种情况,销售企业必须和品牌商签订委托招聘协议。如果只有口头约定,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板子”就可能落在代招企业身上。 (编辑 晨光) | |||||||||